雇主未撥足勞退金 7月開罰

2016/06/13 17:24
記者葉卉軒/台北報導
 
舊制勞退足額提撥新制今年上路,依規定每年3月底前,雇主須為當年符合退休條件、但仍在職的勞工先撥足勞退金,勞動部長郭芳煜今天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上說,若事業單位不理不睬,未提出兼具可行性與合理性的還款計畫的話,7月將正式開罰9萬到45萬元罰鍰,且會按次計罰。
 

郭芳煜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專題報告「落實雇主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舊制專戶」,他說,雇主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已有成長,以往勞工退休準備金每年平均提撥約600億元,去年提撥增為836億元,今年1月至5月已提撥1585億元。

勞動部說,全國僱有勞退舊制年資勞工的事業單位約12萬家,截至今年5月底,符合勞基法第56條第2項足額提撥的事業單位約9萬5000家。對此,郭芳煜指出,今年各地方政府自4月已分批查處輔導,並請1萬2313事業單位陳述還款計畫,目前仍有2萬8000家事業單位尚未提撥,不足金額約10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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