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吃牢飯!丁小芹賣假名牌包判2年半定讞

2020/10/19 16:34
聯合報記者林孟潔/台北報導
 
藝人丁小芹被控販賣假名牌包又不出貨,被消費者一狀告上法院,智慧財產法院依加重詐欺取財罪,合併判刑2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丁小芹確定要入獄。
 
丁小芹從2015年8月起,在旋轉拍賣、蝦皮拍賣販賣多款名牌手提包、鞋子,以及衣服、導入儀、化妝箱、修容盤等商品,事後陸續被被12名買家聯合控訴賣假貨和不出貨。
 
丁小芹。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丁小芹在名牌精品商品訊息還打出「9成新、保卡、保證書、紙袋全齊」等訊息,有3名買家分別以7500元至4萬元金額購買後,懷疑是假貨,自行送原廠鑑定,確認是仿冒品,要求丁小芹退款;另有9名買家花了800多元到3萬多元購買全新的化妝品、衣服等物品後,卻收到的已使用過的二手貨,甚至匯款卻沒收到商品。
 
一審時,丁小芹辯稱拍賣帳號借給友人「Natasha」使用,不清楚買賣情形,被法官痛批價值觀嚴重偏差,依加重詐欺罪重判3年6個月,二審時才坦言「非常懊悔,知道錯了」等語。訴訟期間,她除積極與被害人和解,也召開記者會公開道歉,希望能減輕罪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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