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經營權之爭 纏訟十多年

2018/06/26 17:02

聯合晚報 本報記者 林文義

太平洋SOGO百貨經營權之爭纏訟多年,直到2014年11月高等法院裁定,太平洋建設集團總裁章民強控告太平洋流通前董座李恆隆案,才由章家勝訴,但全案仍可上訴。

章家、遠東集團和李恒隆三方恩怨情仇,起於2002年間太平洋建設集團爆發財務危機;太設為使金雞母SOGO與太設集團切割,章民強委託國票前董事長林華德等人規畫,讓太流公司成為控股公司,並持有SOGO股份,並將太流公司的六成股權信託登記在李恆隆名下。

圖為台北sogo忠孝店 。(好房網News林美欣攝影)

官司纏訟多年,歷審皆判章民強敗訴,直到2014年逆轉,高院二審裁定章民強勝訴,判定李恆隆須返還60萬股太流股票給章民強,這也是太設10多年來首度打贏官司。

當時高院認定2002年4月章民強將60萬股太流股票信託於李恆隆,並非轉讓,且當年9月終止信託,認定李恆隆須返還太流六成股權予章民強。若未來章民強勝訴定讞,將對決遠東集團總裁徐旭東,若勝出才能拿回SOGO經營權。

章家雖勝訴,但因太流已增資到40.1億元,章家的600萬元與太流股本相較,仍是小股;除非章家另打訴訟,才有可能從遠東集團取經營權。

至於太流公司增資登記爭議一案,主要源自2009年高院對SOGO掏空案的判決。當時高院認定遠東集團入主SOGO過程中,於2002年9月21日的增資決議股東臨時會、董事會均涉及偽造文書,因而將當年負責記錄的遠東集團遠紡副理郭明宗以業務登載不實等罪,判刑2個月定讞。

之後,經濟部在2010年2月3日依公司法第9條規定,撤銷太流公司6次變更登記,將太流的資本額從40億1000萬元,打回原始資本額僅1000萬元,負責人是李恆隆的狀態,使得遠東集團對SOGO的經營權面臨空前危機。

為此,徐旭東再提行政訴訟救濟,最高行政法院於2013年5月9日作出判決,宣判經濟部敗訴,恢復太流公司40億元增資登記。

不過判決也指出,郭明宗所犯罪行及虛偽不實文書仍存在,經濟部不應依公司法第9條撤銷太流增資登記,正確適用法條應為公司法第7條、第388條,經濟部對公司申請變更登記資本額具有查核權責,若有違法或不合法定程式應令改正,否則不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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