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戴口罩太早開單 被撤銷

2022/10/25 09:11
聯合報記者張議晨/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去年5月19日超前部署,對未戴口罩者不經勸導立即開罰,蔡姓市民未戴口罩被罰3千元,他打行政訴訟抗罰,另一李姓市民同樣在19日遭罰3千元,興訟爭取撤罰。法官認為市府未獲中央授權就訂嚴格防疫措施,2罰單雙雙撤銷。
 
李姓市民主張,他上班不能用手機,根本不知道市府政策,且中央21日才發布公告,市府卻在19日開始取締,衛生局未考量訊息各種延宕的可能性,未盡宣導通知就裁罰,有違正當行政程序,要求撤銷罰單。
沒戴口罩太早開單被撤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雄院行政庭審理時,衛生局反駁,稱依傳染病防治法,中央、地方都是主管機關,民眾除遵守中央規定外,也不能違反市府防疫措施,政策透過媒體報導等方式公告周知,是李男疏忽沒注意,開罰並無問題。
 
法官認為,高雄當時並非疫情嚴重區,也未升至三級警戒,市府沒說明採取比中央更嚴格措施的必要性,驟然發布防疫措施,未給予緩衝、宣導期,恐有突襲不知情民眾之虞,市府與中央防疫措施內容有歧異,違反比例原則及誠實信用原則,判決撤銷罰單。
 
高雄衛生局回應,去年5月全國疫情緊張,新北、桃園等縣市也要求民眾戴口罩,市府是依專家會議針對流行病學綜合評估,衛生局不服判決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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