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肖像遭盜用16個月 求償920萬黑心商嫌貴
2019/02/27 10:11
聯合報 記者林士傑/綜合報導
劉德華(華仔)在華人地區擁有高知名度,肖像卻被大陸浙江的淨水器廠商運用,全案25日開庭,劉德華的律師表示淨水器公司自2016年12月起至2018年3月,在產品包裝使用劉德華的肖像及簽名,且在官網與各大購物網站販售、宣傳,貌似劉德華就是產品代言人,然而劉德華從未授權該廠商使用肖像。
綜合陸媒報導,當華仔的公司發現肖像遭到盜用,陸續透過E-mail以及律師函要求廠商撤掉照片,停止侵權行為,但對方選擇置之不理,最後才透過法律訴訟要求討回公道,求償200萬人民幣(約920萬台幣)並公開道歉。而淨水器廠商透過律師表示當初是透過上海公司合法取得照片使用權,並未構成侵權行為,也沒有造成劉德華的損失,認為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過高。
劉德華的肖像遭到大陸廠商非法盜用。(圖/摘自臉書)
消息曝光之後,大批網友撻伐淨水器廠商,認為公司違法盜用後硬要辯解,太不上道。對此,劉德華的經紀公司表示目前全案進入法律程序,交由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