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辦社宅公益出租 稅率可省50%
2018/09/05 10:37
中國時報記者葉德正/新北報導
新北市府鼓勵民間投入興建社會住宅與推動公益出租,市政會議17日通過「新北市興辦社會住宅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優惠地價稅房屋稅自治條例」,房屋稅、地價稅最高可省50%,草案送新北市議會,待審議過後發布實施。
新北市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希望能釋出更多平價房子給需要民眾,但台灣租屋市場長期屬地下經濟,房東擔心加入後,會被課「萬萬稅」,參與狀況不甚理想。自治條例草案明訂,民間只要新建社會住宅,即可享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徵50%,以公用土地興辦社會住宅為例,非自用地價稅原本課徵10/1000、房屋稅2.4/100,減免後地價稅只要5/1000與房屋稅1.2/100。
圖為板橋青年社會住宅。(圖/葉德正翻攝)
若將既有房屋提供市府包租代管,除市府提供的萬元修繕,與保障房租等優惠外,自治條例則給予享有地價稅與房屋稅減徵30%優惠。
自治條例強調,市府提供這些優惠,興辦人須用低於市場行情的租金出租房屋,回饋給承租人,自治條例通過後,將溯及到2017年1月13日住宅法修正公告日。
不過目前地價稅非自用只要2/1000,自治條例減免後仍有5/1000,不少南部縣市直接給予免徵優惠,新北市稅捐稽徵處副處長陳正輝說,地價稅與房屋稅是地方政府重要稅收,若直接免徵,對地方財政會更加困難,經過專家討論,才會訂定出這些優惠。
陳正輝說,公有土地基本稅率是千分之10,若是適用一般土地的稅率,有15、25到55的稅率,若投入社會住宅,50%減免就非常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