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因想在房內抽菸 兄妹演出全武行還鬧上法院

2023/01/14 13:02
聯合報記者邵心杰/台南報導
 
41歲林姓男子去年8月4日晚間10時15分許,不滿39歲妹妹想在台南住處房間內抽菸,兄妹爭吵後,互相拉扯、腳踹、壓制、肘擊、摔地等肢體攻擊,致林四肢挫傷、瘀腫,妹妹頭部外傷、頸部鈍挫傷,雙雙掛彩,驗傷後鬧上法庭,台南地院認兄妹均犯傷害罪,各處1萬元罰金。
 
林姓兄妹鬧上派出所,各自驗傷提告,兩人均否認傷害犯行。林辯稱,他沒有傷害妹妹。妹妹則辯稱,因為哥哥打她,她才還手。
 
吸菸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檢警調查,這起兄妹鬩牆,起因於妹妹欲在哥哥房間內抽菸遭拒,而引發雙方肢體衝突,兄妹警詢及偵查中均不否認,且所述情節大致相符。
 
且依現場監視錄影器影光碟及翻拍照片,兄妹互為拉扯、腳踹、壓制、肘擊、摔地等肢體攻擊,互毆情形明確,兄妹分赴新樓醫院及台南市立醫院驗傷,互控家庭暴力。
 
台南地院審酌,2人為兄妹,本應尊重互愛,並克制情緒及理性處理爭執,僅因細故即率爾徒手互為攻擊,導致2人分別受傷,足認2人未能尊重他人身體法益,所為不可取。
 
又考量2人犯後均坦認因抽菸一事起衝突而發生扭打,但否認犯行,迄今未能達成和解等一切情狀,法官認兄妹均犯傷害罪,各處罰金1萬元。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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