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8筆平地、養殖地 將放領
2026/04/09 09:28
中國時報呂妍庭/嘉縣報導
賴清德總統去年11月宣布重啟公地放領政策後,嘉義縣政府即針對縣有平地耕地及邊際養殖用地公地放領進行可行性評估。經進一步盤點後,扣除山坡地範圍內的地,全縣符合條件,承租達半世紀以上且持續承租做農業使用的土地共有8筆,待相關行政流程完備後,就會開放申請,讓承租農民有望從佃農變地主。
為配合中央政策,在縣長翁章梁指示下,縣府地政處針對縣有平地耕地及邊際養殖用地進行公地放領條件篩選,最後盤點出8筆土地,面積合計0.611979公頃,分別座落在朴子市新庄段4筆、大林鎮林子前段3筆及民雄山中段1筆。日前翁章梁更裁示,這8筆土地將比照國有平地耕地辦理公地放領,以維護承租人權益。
地政處表示,符合重啟對象是針對民國65年9月24日以前,已經與政府合法訂有租約且至今仍續租,同時持續從事農作的土地,但不包括山坡地範圍的耕地;換算承租年份起碼50年以上,且如果該土地承租戶中途曾中斷租約、再續約,就不符條件,或是土地做非農業使用,也會被剔除資格,條件十分嚴格。
地政處表示,縣有出租耕地、養殖用地比照國有耕地辦理公地放領,嘉義縣已踏出第一步,這是具體照顧農漁民的展現;但此次未將山坡地範圍納入,主要是山坡地還需經過國土復育、國土保安等因素全盤考量。
在翁章梁做出裁示後,縣府仍需送內政部公地放領審議會審議,再送嘉義縣議會,並於通過後才會正式公告,且受理期限長達1年。由於需流程完備,有意願的農民完成價購申請、產權移轉,可能還要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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