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薪家庭照顧假 準備好了?誰來埋單
記者賴至巧/台北報導
依勞動部2015年統計,國內30人以上企業有90%提供家庭照顧假,但僅5成勞工知道可請家庭照顧假,實際請假的比例不到1成。
由於這項福利「看得到吃不到」,朝野立委提案修改《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希望家庭照顧假比照公務員改為有薪,勞動部長郭芳煜表態支持,不過工商界強烈反彈,批評家庭照顧責任由雇主承擔沒道理,甚至將導致企業出走。
立委要就保基金出一半
立法院27日一讀通過朝野立委有關家庭照顧假提案,比照公務員5天給薪,也增列天然災害為勞工親自照顧事由,最主要是平息颱風天停課不停班造成的民怨。
民進黨立委鍾孔炤表示,7天家庭照顧假沒有支薪,且可能影響全勤獎金或考績,讓勞工不敢請,是看得到吃不到的福利,因而提議5天由雇主給予全薪。
國民黨立委蔣乃辛則提議在就業保險基金新增「家庭照顧津貼」,7天中有5天可請領此津貼。津貼以照顧直系血親為限,而家庭照顧假應以直系血親為限,其中以照顧12歲以下兒童與65歲以上老人為優先考量。
辦公室分析,勞動部2015年資料顯示,46.2萬勞工受惠於家庭照顧假,每人平均請4.4天,以日薪1158元計算,粗估一年花費23億元,以就保基金的現況支應不成問題。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主張,家庭照顧假7天有薪,雇主支付一半,另外一半就保基金以家庭照顧津貼名義支應,僅限發生法定或新興傳染病、天然災害發生,12歲以下或就讀國小以下子女停課狀況。
台灣即將在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意即每5人有一名65歲以上老人,家中一旦有人倒下,研議中的家庭照顧假制度能否發揮應有的功能?實務上,勞工若因照顧小孩或父母必須臨時請家庭照顧假,必須有醫院開立證明,才能申請家庭照顧假。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祕書長陳景寧指出,許多突然面臨家庭照顧需求的勞工會在前半年因為找不到適合的資源因而離職,後來想重返職場幾乎不可能。
育嬰假有薪無薪差10倍
家住汐止廖先生前些年因母親卵巢癌開刀住院,與兄弟姊妹輪流請假照顧,由於出勤狀況差且無法像其他同事一樣每天加班,主管當他面說「你就不要來了吧」,他最後忿而離職。
任職科技界的他,當時到職不久,「能請的假都用光了」,主管的話讓他徹底心寒。換到外商工作後,公司提供有薪家庭照顧假,兒子這陣子腸病毒正好用得上,「老的和小的都照顧到了」,他說。
陳景寧表示,「日本每年約有10萬人因為照顧生病的親人離職,而全台現有65萬失智、失能與身心障礙者,6成都是家庭照顧者一肩扛起,有人因此離職或換工作,比較2009年請育嬰假者可申請留職停薪津貼前後,申請育嬰假的人數相差了10倍,證明有薪無薪真的有影響。」
衝擊中小企業引發反彈
然而,工商界反對有薪家庭照顧假。全國工業總會祕書長蔡練生直言,「有薪家庭照顧假屬於社會照顧,不應該將責任完全推給企業。」他說,家庭照顧假改為有薪,對中小企業衝擊大,一來排擠企業加薪的能力,二來在台營運成本太高可能導致企業出走。
蔡練生認為,台灣的勞動政策向勞工過度傾斜,勞工只會抱怨薪水袋少,卻沒看到勞保、健保等支出占薪資兩成,「又要加薪又要放假,企業的競爭力怎能不受影響?」
全國中小企業總會常務理事林倬立表示,台灣經濟以中小企業為主力,家庭照顧假涉及人力配置,中小企業的一人可能兼顧兩人以上的職務,當他們人不在現場,工作可能就無法處理,那企業怎麼辦?
立委鍾孔炤表示,中小企業反彈的主要爭議點是經費來源,是否應該全由雇主,還是雇主與政府各出一半,可以有更多討論。工會出身的他說,「有薪家庭照顧假已討論多年,放棄太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