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70歲色保全欺女住戶酒醉 強拉到死角猛吻還襲胸判8月
2024/06/01 15:11
聯合報記者曾健祐/綜合報導
台中70歲黃姓老翁擔任社區保全,見1名年輕女住戶凌晨酒醉回家,竟在後尾隨還猛拉到監視器死角朝她強吻、襲胸,害女子嚇到尖叫身心受創。法院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黃8月,黃上訴稱自己有糖尿病、高血壓,一旦入獄妻子恐無人照顧,二審認為無理由判處駁回,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黃翁當時在西屯區某社區當保全,2013年3月7日凌晨2點多回家,黃見1名女住戶酒醉回來,他尾隨跟著到電梯口前,強拉女子往監視器死角,還抱住、強吻又伸鹹豬手亂摸她肚子、胸部。
檢方訊時,黃還辯稱見女子站不穩才上前抱住她,自己衝動親吻,對方也有回吻;台中地院一審期間,黃男坦承不諱,社區監視器也拍下作案前後畫面。
一審審酌,黃為滿足性慾,違反女住戶意願強行抱住她親吻、摸胸猥褻,缺乏對他人性自主尊重,造成女子身心嚴重受創,考量黃犯後坦承,積極表示願意和女子和解、賠償,但因對方無意願無法成立,審酌黃目前擔任保全及其月收入等一切情狀,依強制猥褻罪判他8月。
黃翁不服上訴,主張他見女住戶酒醉回家腳步踉蹌才上前攙扶,因一時意亂情迷才親吻,犯後很歉疚也積極請求諒解、和解,認為自己態度良好,且他已經70歲有糖尿病、高血壓,若入監恐讓妻子頓失所依,請求撤銷輕判、給予緩刑。
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黃翁強抱、親吻又摸胸行為,釀女住戶身心受創而不願原諒、和解,一審量刑8月已經綜合考量判斷,認為量刑妥適,黃上訴無理由,判處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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