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林內焚化廠 備而不用

2016/07/10 09:14

記者周麗蘭/專題報導

環保署長李應元6月22日在廣播節目受訪提及對林內焚化廠的看法是「釐清產權,若完成驗收,備而不用」,雲林縣長李進勇對此表示「感謝」,地方政府責無旁貸,願全力配合;去年雲林運費加處理費共花2.1億元。

李進勇表示,在前縣長蘇治芬時代,環保署就曾提過「備而不用」之議,後來未進一步執行;他前年就任後,舊政府的環保署只提「切結做環評和營運」一個選項,未再提及備而不用的可能。李進勇認為,雖然李應元署長的意見「未盡明確」,但已有較清楚的輪廓。

早在5月24日在雲林縣議會總質詢時,李進勇答詢曾一度情緒激動表示,為使雲林縣有自主處理垃圾能力,就算被碎屍萬段、剁成肉醬,林內焚化爐他都會「處理」。引發外界臆測是誰想要剁他?李進勇未明說「處理」是何意,已引起林內鄉民不安,鄉長張維崢極為不滿,他明確表態捍衛林內焚化廠不啟用,上月拒絕與李出席台北國際食品展。

張維崢認為,全台24座焚化爐還有2萬噸的餘裕量,林內焚化廠根本用不到,為何一直要提它。目前雲林縣1天垃圾生產量約350噸,有7鄉鎮自行掩埋(60噸),2鄉鎮台西與麥寮(40噸)由台塑南亞代為焚化,其餘11鄉鎮(230噸至250噸)都外送到他縣市焚化,最遠曾送到宜蘭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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