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運輸4月17日起免戴口罩 4月解禁新制一次看

2023/04/09 09:50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台北報導
 
指揮中心表示,由於國內外疫情趨緩,清明連假後疫情穩定、醫療量能充足,且目前未發現具威脅性的新型變異株,另考量與國際防疫方向一致,經綜合評估與跨部會溝通後,若疫情持續穩定,4月17日起大眾運輸工具不再強制戴口罩,但醫療照護機構和救護車上仍要戴口罩。以下是4月最新解禁進度:
 
●4月17日起那些場所要全程戴口罩?
若疫情持續穩定,4月17日起大眾運輸工具不再強制戴口罩。記者林巧璉/攝影
一、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二、救護車。
 
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從事無法戴口罩的檢查、治療或活動。
 
●哪些特殊情境建議戴口罩?
 
1、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2、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3、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的場合。
 
4、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5、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如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時。
 
●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要戴口罩嗎?
 
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住院和陪病還要採檢嗎?
 
4月10日起,取消無症狀住院病人及陪病者篩檢建議,說明如下:
 
1、取消無COVID-19相關症狀的新住院病人及陪病者,於入院當日進行篩檢。
 
2、取消無COVID-19相關症狀急診留觀達24小時以上病人及陪病者,得進行一次篩檢的建議。
 
3、取消無COVID-19相關症狀住院病人於住院期間,醫院得依社區傳播風險及實務需求,於病人住院後3-5天、定期每周、需執行侵入性處置或手術前、其他經醫師評估有需要等情形進行篩檢的建議。
 
●住院和陪病者在那些情況需要採檢?
 
針對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肺炎、嗅味覺異常、不明原因腹瀉等症狀者,由醫師評估進行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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