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發慰問金? 陳菊:有一定標準
2014/09/03 10:55
記者胡宗鳳/高雄報導
高市府發民間善款,市民統統有獎?高雄市長陳菊昨天說,基於同理心,對慰助從寬認定,但還是有一定的標準,「絕對都要用在真正受到災害影響的市民身上」。
陳菊表示,對慰助從寬認定,但慰問金絕對用在受災戶身上。(取自陳菊臉書)
高雄市議員徐榮延昨在議會質詢時也批市府慰問金的發放亂無章法,市府有必要檢討作業疏失,但如果檢討後又要追回,也是擾民。
徐榮延指出,市府日前寄給前鎮、苓雅區氣爆受災區內近3萬家戶慰問金申請書,每戶可申請6000元,因發放太過浮濫;有人看不過投書聯合報指不在「受災區」內仍可申請,「市府用民間善款這樣發慰助金,太過分了!」「都要怪市府作業疏忽!」
他指市府處理災難救助多頭馬車,分別由經發局、社會局和民政局等分頭各自處理,民眾不知情依規定向不同局處申報,慰問金也發下來。
民政局長曾姿雯答覆徐榮延時指出,重複申請部分要追回;徐榮延認為很不合理,受災區民眾依規定申請,市府不統一處理事後還要追回就很不合理,他指這都是市府的錯,又要怪罪災民很不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