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上班有雙倍薪 勞動部:雇主不給可檢舉

2018/06/16 16:45

聯合報 記者陳妍霖╱台北報導

端午節連假首日,不少人已安排出外旅遊,不過對於端午節6月18日當天還要上班的勞工,可別忘了自己的權益,勞動部表示,端午節是國定假日,勞工如有出勤,雇主依法應給假並給薪。

根據《勞基法》第37條規定,如遇國定假日,勞工依法可休假,若需要勞工出勤,雇主必須徵得勞工同意,並給雙倍薪,也就是除了當日工資外,再加給一日工資。

端午節6月18日當天還要上班的勞工,可別忘了自己的權益,勞動部表示,端午節是國定假日,勞工如有出勤,雇主依法應給假並給薪。圖中人物與新聞無關。本報資料照

因不少民間企業大多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情形,有些跟著連休3日,也些則是採排班制,勞動部強調,端午節當日如適逢勞工的例假或是休息日,雇主必須讓勞工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勞動部提醒,因端午節屬國定假日,關於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若雇主違反規定,不給薪不給假,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向勞政機關申訴,千萬別忽略自身權益。



所有新聞 / 政策 / 薪資
所有新聞 / 臺北市


聯合報 記者陳妍霖╱即時報導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