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到就還出來!營建署加速推動「公設保留地」解編
2019/11/06 17:13
好房網News記者李彥穎/台北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6日宣布,為了協助地方政府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未徵收問題,目前中央政府已經發動全國性的專案通盤檢討,截至今年10月底為止,已有包括林口、中壢等10處都會生活圈的都市計畫公設專用地專案送達內政部都委會,內政部將在兼顧公保地地主權益與都市發展需求下,對於無需求公設用地辦理檢討解編。
營建署表示,公保地若長期未使用,對於地主來說並不公平,因此內政部在2013年就有訂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就是希望推動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將未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還地於民」,解決公保地地主長期以來土地利用受限的問題。
內政部營建署宣布加速「公設保留地」解編,圖為高雄市湖內大湖地區的公設保留地。 照片高雄市都發局提供
營建署強調,這次由中央發動的全國性專案通盤檢討,就是要全面檢討變更「不必要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並且透過政府公辦整體開發方式,取得興闢仍有需要的公共設施用地,讓地方建設能夠持續,地主也可以取回可建築使用土地。
營建署表示,目前全國各縣市已經陸續辦理都市計畫變更程序,截至今年10月為止,已送達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案件,包括林口、宜蘭、羅東及中壢都會生活圈等10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營建署表示,以目前檢討中的中壢都會生活圈為例,該生活圈涵蓋7個都計區,未取得的公設面積合計約430.87公頃,扣除道路用地等系統性公設保留地,整體解決比例約72%,能夠大幅節省公設徵收費用面積,並透過整體開發開闢有需求之公共設施用地,更有效率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