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遊覽車4死車禍 學者:全面檢討交通違規記點制

2023/10/23 09:49
聯合報記者周彥妤/台北報導
 
立法院4月修法通過加重駕駛人交通違規記點制,但21日國道3號雲林斗六路段的遊覽車撞小客車事故,釀4死十多人受傷憾事。肇事駕駛人過去10次違規9次都是超速,交通違規記點制度再掀檢討聲浪。學者指出,記點制度檢討要更「全面」,須有細緻分析才能對症下藥,包括各種不同違規行為樣態記點高低與累積長度、經常違規人是否加重等、記點後降低再犯成效等,尚待更多佐證。
 
立法院今年4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有關防止駕駛人經常違規行為,記點期間由6個月拉長至1年,1年內違規被記滿12點,將吊扣該駕照2個月,2年內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2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嚴重超速由超過最高時速60公里,修正降低為時速40公里;罰鍰上限也將從2.4萬提高到3.6萬元。
 
健全通運有限公司的1輛遊覽車,21日行經國道3號雲林斗六段發生事故。圖/陳苡葳翻攝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規定,駕駛人如有超速、違規轉彎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等違規記點數1點;不依規定過磅、違反汽車裝載規定(超重、超長、超寬、超高)記點數2點;拆除消音器、危險駕駛(蛇行、逼車、超速60公里以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等違規則記點數3點。
 
攤開陳男之前違規超速紀錄統計,2015年3起超速,包括國道2件、一般道路1件;2017年國道上1件、2018年國道及一般道路各1件、2019年一般道路一件、去年國道及一般道路各1件。此外,有一件超速20公里以上、未滿40公里,另8件超速20公里以內,還有一件違規停車在2015年。
 
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教授張勝雄表示,遊覽車開車頻率遠高於一般人,該個案當然能促成通案檢討,但也不要因個案概括而論。
 
他說,完全同意記點制度通盤檢討,但務必是全面檢討,包括分析各種不同違規行為樣態分析,決定記點高低、記點累積長度,以及經常違規人是否加重等,甚至記點後降低再犯成效等,都需要更多研究佐證。
 
他說,正因要通盤檢討,需要更細緻分析,例如超速職業駕駛最常見的違規常態為何,若以超速為多,就瞭解為何超速,才能對症下藥;另外,除了超速之外,闖紅燈造成危害程度,有過之無不及,也要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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