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經濟示範區 北中南開花
2013/02/19 11:38
記者姜兆宇/台北報導
繼高雄確定中選之後,自由經濟示範區可望同步落腳北部、中部。經建會主委管中閔昨天表示,將建議由中央劃設示範區,以自由貿易港區為「起步」,希望在一個月內,將方案提送至行政院。
繼高雄確定中選之後,自由經濟示範區可望同步落腳北部、中部。(圖/擷取自維基百科)
目前自由貿易港區有「五海一空」,五個海港分別位於蘇澳、基隆、台北、台中、高雄;空港則在桃園。但管中閔說,蘇澳港和基隆港太小,不適合列入示範區。
換言之,未來台北港與桃園空港將結合,成為北部示範區;而台中港、高雄港(結合南星計畫)可望分別成為中部、南部示範區。
管中閔表示,示範區雖不排除製造業,但主力是「創造高附加價值」的服務業,包含金融、法務、會計等高薪工作;這些職缺帶動示範區內薪資的同時,區外薪資也會水漲船高。
經建會前主委尹啟銘在任時,為示範區規畫了五大中心:亞太產業創新整合中心、新世代國際物流中心、國際人才培訓中心、亞洲重症與觀光醫療中心、農產品加值運銷中心;尹啟銘傾向,示範區的特別法通過後,由各縣市爭取成立。
不過,尹規「管不隨」;管中閔說,五大中心將轉化為概念,不再稱為「中心」,像是「國際人才培訓」,就沒必要局限在示範區內,可以推廣到全國。
至於金融業是否納入示範區?管中閔強調,「應不會在示範區缺席」。
管中閔說,示範區要取得各部會共識、立法到成立,時間最快也要一年半,實在緩不濟急;未來將一邊開放,一邊推動立法,示範區將不會一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