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非核家園 發電目標2700萬瓩
2018/01/12 10:41
記者張理國/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為配合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再生能源將負擔20%發電量,條文明定規畫於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推廣目標量必需達2700萬瓩以上。
宣誓推廣綠能的決心,政院將2025年的發電目標入法。圖為全國首座掩埋場變身太陽能電廠的「台北能源之丘」。(中時)
草案同時規定,用電的契約容量在一定容量以上的電力用戶,應共同參與設置再生能源相關設備,或購買再生能源憑證,未依規定辦理者,應繳納代金。
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為達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達20%目標,政府除透過各項政策與機制,積極擴大推動外,也希望透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優化再生能源發展環境,提升政策推動效能。
賴揆說,這次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朝「開源」、「多元」、「簡便」三大面項進行修法。
這次修法內容除了將綠電推廣目標總量達2700萬瓩以上明確入法;修正重點還包括新增對用電大戶強制自備綠電的要求。凡是用電契約容量達一定容量以上者,草案明定「應於用電場所或適當場所,自行或提供場所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儲能設備或購買一定額度之再生能源憑證」,未依規定辦理者應向主管機關繳納代金,專作再生能源發展之用。
經濟部說,草案內容有關「契約容量、一定裝置容量、代金之繳納與計算方式」等,將另定法規命令規範。為考量區域再生能源發展環境不同,中央將以最低標準為規範原則保留彈性,各地方政府得透過制定自治法規,就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種類、建置時程及繳納代金標準進行更嚴格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