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戶籍遷出「地價稅竟飆漲4倍」 稅務局解密

2026/03/14 09:00
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把小孩戶籍遷出,地價稅竟差了4倍!花蓮縣稅務局日前接獲民眾陳小姐來電詢問,名下2間房屋坐落土地原本都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且2間房屋仍由夫妻分別設有戶籍,為何因小孩戶籍遷出,其中1間就被取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稅務局說明,依據《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撫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繳納地價稅者,以1處為限。而原經核准2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者,如成年的直系親屬(如小孩或父母等)戶籍因故遷出,或設籍者親屬關係消滅,則其中1處不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土地應自次年起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原則僅限1處,而第2處因成年直系親屬設籍符合條件,一旦該親屬戶籍遷出或親屬關係消滅,該處就會被取消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攝
稅務局提醒民眾,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為10‰至55‰,採累進方式課徵,而自用住宅用地係採單一稅率2‰,且不參與累進,兩者稅率至少相差4倍,如民眾所有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請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即能適用優惠稅率;倘若逾期申請,則自申請之次年起才能適用。


所有新聞 / 理財 / 房屋
所有新聞 / 政策 / 土地


呂詠柔 的新聞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