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延壽補助最高960萬 計畫核准可先撥付30%前期使用
2026/01/02 09:42
聯合報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行政院去年12月30日完成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及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審查,預計核定發布後1個月內受理民眾申請。內政部表示,30年以上屋齡4至6樓公寓,公共空間每棟最高補助960萬,室內私人空間每戶最高補助30萬元,經地方政府核准後,得撥付最高30%補助款。
內政部去年12月17日已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函送行政院核轉送立法院審議,內容包括老宅延壽法制化、刪除條例期限、精進重建適用範圍,及新增捐贈公益設施容積獎勵、稅減優惠等重點。行政院去年底也完成相關審查,預計於計畫及補助辦法核定發布後1個月內受理民眾申請,並將分期撥款建議原則納入申請作業流程參考指引內,供各地方政府依實際受理情形訂定請款規定。
行政院去年12月30日完成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等審查,預計核定發布後1個月內受理民眾申請。30年以上屋齡4至6樓公寓公共空間每棟最高補助960萬,室內私人空間每戶最高補助30萬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內政部表示,近年都更危老政策推動成效概估總投資金額達1.84兆元,其中公辦都更部分,截至去年已累積社會住宅3991戶、創造托兒及托老空間共35處及占地6千餘坪,另有活動中心、身障及展演空間等共21處,面積逾3千坪。
另考量部分屋齡超過30年以上但安全無虞的建物,暫時無重建需求者,可採取老宅延壽方式,優先完成外牆整修、防水隔熱、老舊管線更新、扶手更新、地面防滑與高低差改善、增設電梯及無障礙設施等機能改善工程。
內政部表示,公寓公共空間每棟最高補助960萬元,室內私人空間每戶最高補助30萬元,申請案經地方政府審查核准後,得撥付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補助費用及第1期建築物修繕補助款,以核定補助金額30%為限;並於完工備查後撥付剩餘款項,將可大幅降低民眾修繕負擔,並可達到延長建物使用年限、強化住宅安全。
為使民眾更理解老宅延壽計畫內容及補助項目,內政部指出,自去年11月底優先從人口稠密、老屋較多的區域起辦巡迴說明會,至今已辦理10場,預計在2027年底前鼓勵屋齡達30年以上的4至6樓公寓,以及6樓以下的透天住宅修繕,另目前也將高齡者、弱勢族群與老舊建築實際條件納入整體評估,並提供補助加碼等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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