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資金回台翻倍 申請匯回規模達65億元

2019/10/15 10:06

經濟日報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境外資金回台專法於15日上路屆滿二個月,據財政部最新統計,申請案件數已達到29件,回台資金增加至近65億元,尤其大量申請案在國慶日前夕爆發,一周內新增11件申請案,申請回台總金額也大增近35億元,較原本近30億元的規模倍增。

 

財政部政務次長吳自心指出,近期資金回台申請案件量提升,可能是基於二點原因,首先是信心因素,整體制度已上路二個月,相關申請案也陸續進來,亦不乏許多順利通過核准的案件,台商對於整個資金匯回程序開始產生信心。

 

境外資金回台已增加至近65億元,尤其大量申請案在國慶日前夕爆發,一周內新增11件申請案,申請回台總金額也大增近35億元。 本報系資料庫

 

吳自心認為,另一個關鍵因素在於投資期程,台商對台灣的投資進程是一波接著一波,選擇目前回台的資金,很可能是為了年底至明年的投資做準備,於現階段先提出申請,才能讓資金在預期的投資時間點到位。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於8月15日正式上路,台商若選擇採專法管道將存放於國外的資金匯回,可以排除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而透過專法獨立課稅;將匯回資金投入實質投資,最低只要依據4%稅率課稅,運用優惠稅率吸引台商引資回台投資。

 

財政部長蘇建榮日前於立法院答詢時指出,截至10月1日為止,財政部所收到的境外資金匯回專法申請案共有18案,合計申請金額將近30億元。

 

不過資金匯回數字於本月大幅成長翻倍,財政部官員表示,各區國稅局於國慶日前一周收到大量申請案件,截至10月9日下班時間為止,總申請案件數來到29件,申請匯回資金也達到64.5億。相當於一周內新增11件申請案、申請金額大增近35億元,幾乎將上路前一個半月表現翻倍。

 

境外資金專法是一套期間限定的制度,制度上路後第一年將資金匯回,可以享8%優惠稅率,第二年匯回則享10%優惠稅率,於匯入指定銀行專戶後課稅,若以稅後資金申請實質投資,可以再退還半額稅捐,相當於第一年匯回資金,可以享最低4%優惠稅率,外界預估在優惠稅率落日前,大約是明年6月至8月期間,將會出現最多資金匯回申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