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氮量未達「釀造」標準 三醬油挨批標示不實挨罰四萬元

2020/12/08 16:40
聯合報記者楊雅棠/台北報導
 
醬油是家家廚房必備的調味品之一,且許多媽媽們偏好購買「純釀」醬油,增添食物風味。但衛福部食藥署今年8至9月稽查99家醬油業者,發現有三家廠商的醬油產品含氮量不符合釀造標準卻宣稱為釀造醬油,分別裁罰新台幣四萬元。
 
食藥署公布「109年度醬油製造業稽查專案」結果,共針對國內99家醬油製造業從源頭進行稽查,查核產品標示259件,其中有八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並針對醬油產品的防腐劑、3-單氯丙二醇及總氮量等項目進行檢驗,共抽驗155件產品,其中有一件醬油檢出防腐劑不符規定。
 
其中,台南市大山醬園生產的「味皇醬油」、高雄市啟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級醬油」,以及宜蘭縣蘭陽老媽媽手工醬油行的「黑豆鳳梨醬油」雖標示為釀造醬油,但未達釀造醬油應符合的總氮量標準,依食安法分別開罰新台幣四萬元。
 
食藥署中區區管中心簡任秘書林炎英表示,國內常見醬油分為化學和釀造醬油兩大類,再依據原料、成分和製程再細分為速成、水解、混合(調和)以及釀造四種。其中,釀造醬油如為黃豆釀造,依規定總氮量每100毫升應為0.8克;如為黑豆釀造,總氮量每100毫升則應為0.5克。
 
另外,桃園市大川醬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大溪廠生產的「口味醬油」、「大川醬油」、「天香醬油」以及南投縣大同醬油行的「壺底油膏」、「醬油」兩項產品,則因添加焦糖色素或苯甲酸等防腐劑,卻未在外包裝上如實揭露,亦涉嫌標示不實,分別遭罰新台幣四萬元。
 
屏東縣大昌行生產的「古早醬油」則被驗出每公斤的醬油中含防腐劑苯甲酸1.24克,超出限量標準,遭開罰新台幣三萬元。
 
林炎英表示,焦糖色素或防腐劑雖可用於醬油產品,但皆有限量標準,且必須在外包裝如實告知消費者。若使用的食品添加物未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食品標示應依規定明顯標示於外包裝,若標示、宣傳或廣告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的情形,則可依食安法處新台幣4萬至4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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