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財劃法 地方財源多438億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攸關地方財政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已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審議法案,財政部昨(10)日表示,財劃法若完成修法後,地方政府可獲配財源,將再增加438億元,預估平均自有財源占歲出比例,可提升10個百分點以上。
新版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已被列為本次立法院優先審議的法案。(圖/引用自維基百科/2010年7月31日攝/玄史生)
據政院財劃法版本,修法重點包括地方財源只增不減、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公式入法取代比例入法、落實財政紀律等。
財政部推估,修法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將可增加1,381億元,地方政府可獲配財源將多438億元;其中5都是最大受惠者,新北市更是大增137億元,居全國之冠。
但目前除政院版外,朝野立委提出的財劃法已達十多個版本,另外財委會立委可望在本會期陸續提案,各版本對財源分配方式和舉債上限的衡量標準不同,整合難度頗高。
儘管朝野有意將兩案列為優先法案,但朝野立委均坦言,由於法案版本太多,各縣市也僵持不下,通過修法的困難度更勝美牛和證所稅案。
財部表示,目前地方政府財政概況,財政長期失衡與債務負擔沉重,自有財源無法配合支出成長,以100年度地方自有財源占歲出比例來看,直轄市平均為64%、縣(市)平均僅為47%,由於自有財源偏低,地方高度仰賴補助款挹注。
財政部預估,在修法後,地方政府平均自有財源占歲出比率可由60%提升至少10個百分點,中央、地方稅收占總稅收比重將從現行7:3調整為6:4,與歲出規模比例相當。財政部表示,錢和權可以下放地方,才能改善地方財源,呼籲所有縣市政府爭取轄區內立委支持,儘速修改財劃法把餅做大。 除了修改財劃法,財政部也將制定「規費法」及「地方稅法通則」,賦予地方自主稅費徵課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