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中山一、二路拓寬 違建將拆

2014/06/28 09:55

記者張謙俊/基隆報導

基隆市中山一、二路拓寬工程,引發部分拆遷戶爭議,提起行政訴願「撤銷徵收」,據此又向高院請求核發假處分或暫停執行命令,因建物屬違建,法官認為請求錯誤,市府將成立「地上物排除工作小組」,使拓寬工程順利推動。

保不住基隆市中山一、二路拓寬工程,市府將強制拆除建物。(記者張謙俊攝影)

中山一、二路拓寬工程從民國99年7月開工,市府與拆遷戶自救會協商「先建後拆」、「從優補償」等措施,但,仍未獲得所有拆遷戶滿意。

這項拓寬工程拆遷戶達69戶,補償總金額近1億7000萬元,市府「先公後私」拆除順序,派出所、加油站陸續拆除,另有4戶找不到對象,剩下63戶未拆。

市府調查,63戶有14戶為合法房屋,49戶涉及違建。目前19戶已領補償金,9戶領補償金未領獎勵金,剩下28戶待解決。

市府表示,拆遷戶原本向港務局租地,港埠用地已由市府辦理道路用地撥用,補償金提存在金融機構,部分拆遷戶不服,向行政院提出訴願申請,因陳情建物為非法建築,訴願結果為「撤銷徵收」。

拆遷戶收到「撤銷徵收」公文,誤以為中央認定免拆了,再向高院核發假處分或暫停執行命令,沒想到高院裁定基隆市府應依法將違建強制拆除,市府近期將成立「地上物排除工作小組」,依違建程序查報、公告、限期拆除。

市府仍鼓勵拆遷戶依「公共工程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提領補償金,自動拆遷者還有50%獎勵金。市府表示,若拆遷戶未自動拆除,市府強制執行時,拆遷戶一毛錢也領不到。

依市府新修正的「基市公共工程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合法建物設籍滿1年可領1次安置補助費60萬元, 83年以前的違章也可領到6成安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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