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保警夫辯誤傷 法官戳謊判8年半
2022/06/16 08:59
中國時報記者洪浩軒/高雄報導
高雄保七總隊劉姓警員疑酒後與妻子發生口角,劉妻一氣之下持菜刀捅刺劉男,導致其大腿股動脈破裂,血流不止送醫不治,劉妻強調自己誤殺,但法官根據鑑定報告發現,劉男的刀傷深達12公分,等於劉妻已將整把刀插入劉男大腿,因此,高雄地院依傷害致死罪判劉妻8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劉男和妻子在高雄開設火鍋店,但雙方於2020年5月10日在店內發生口角,當晚劉男先行回家,劉妻閉店後步行回家,劉妻進屋後看見劉男躺在地上,劉妻將其叫醒,雙方再度發生爭執,劉妻一氣之下拿菜刀刺向劉男,割斷劉男大腿股動脈,他最終因失血過多,搶救後不治。
高雄地院審理時,劉妻辯稱,她回家時看見劉男沒穿上衣只包裹棉被躺在地上睡覺,她認為小孩在家這樣很難看,便將劉男叫醒,但劉男起身後開始跟她嬉戲,還從後面抓她胸部,雙方在推擠的時候,手中的水果刀不小心刺穿棉被而劃傷劉男。
但法官根據法醫報告發現,劉男身上包裹的棉被只有棉絮及棉被套內層遭利刃刺破,但沒有穿透到外層,所以足以推認應有第二刀的情事,一刀是刺入棉被但未穿透,一刀是刺入劉男左大腿後外側,且劉男的傷口深達12公分,等同整把水果刀插入大腿切斷股動脈及靜脈,可見劉妻力道之大,主觀上認定劉妻確實有持刀要傷害劉男的舉動,因此不採信劉妻的說法。
高雄地院綜合相關事證,認定劉妻並非失手誤傷劉男,但考量劉男僅受單一次刺切傷,且非心臟或其他身體致命部位,難認劉妻有殺人犯意,因此依傷害致死罪判處劉妻8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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