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連假機票 3/9起退票最高收30%
2026/01/28 09:11
中國時報記者陳祐誠/台北報導
連續假期間離島航班一位難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會提前將澎湖、金門、馬祖等離島劃為管制航線,統一開放旅客訂位,但旅客搶到票後未搭乘,等於影響其他人權益。交通部昨日修正規定,過去民眾退票最多須支付10%手續費,3月9日起分為3種級距,拖到當天才退票,航空公司可收30%手續費。
目前對3天以上連假疏運期間的機票,航空公司會於機票上加註「限當日當班次」、「逾期作廢」等使用限制,民眾如欲退票,需於班機起飛前辦理,並支付最多10%退票手續費。
民航局指出,為了鼓勵旅客在連假期間能儘早確認行程、提升機位使用率,將針對上述機票實施「退票費用分級制」,於航班起飛前區分3個不同階段酌收費用。
退票費用依航班起飛日分為前7日以上、前1日至6日及當日航班起飛前等3階段,分別得酌收最高上限不得超過票面價10%、20%及30%的手續費。
民航局說明,連假離島機位需求集中,部分旅客為確保行程順利,可能預先訂購不同航班機票,致部分機位遭提前占用,影響疏運效率及其他有需求旅客購票權益。
民航局強調,此次修法,是要鼓勵旅客儘早確認行程,讓未使用的機位能及早釋出給真正有需求的旅客,減少候補人數,確保消費者享有公平取得搭乘機會。
考量政策宣導期及相關作業準備,公告生效日配合勞動節連續假期管制航線售票日程,定於今年3月9日生效,並自勞動節連假起正式實施。
此次修正規定,也將航空公司原本內部已普遍採行的不可抗力退票處理機制,明確納入契約內容。旅客若因天災、奔喪或個人疾病等不可歸責事由導致無法搭機時,於航班起飛前通知航空公司,並於退票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者,得免收退票費用。
民航局強調,將此機制明文化,可讓旅客更清楚自身權益,也鼓勵若確定無法搭機,應提早告知航空公司,以利機位釋出予其他有需求的旅客。
另外,為了確保國內線票價優待制度公平適用,本次修正規範具有國內線優待票價資格的旅客,須出示相關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使相關優待規定落實並避免爭議。
原文出處 【國內連假機票 3∕9起退票最高收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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