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注意!區段徵收補償分2種 嘉市地政處說明
2025/05/13 09:03
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政府為推動公共建設與城市發展,常以區段徵收的方式辦理土地整體開發,對地主而言,最關心的莫過於土地徵收後的補償問題。嘉市地政處指出,區段徵收補償方式有兩種,其一為「現金補償」,另一為「抵價地補償」。
◎現金補償:
政府會委託專業的估價師對被徵收土地的現行市價進行評估,根據市場價值的評估結果,確定應支付的地價補償費。
◎抵價地補償:
土地所有權人可以申請將補償金轉換為徵收後可供建築的土地,即所謂的抵價地。政府會提供與徵收土地等值的建築用地作為補償。抵價地的面積通常以徵收總面積的50%為原則,但在特殊情況下,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比例可有所調整,但不得低於40%。曾經農地重劃者,在該重劃地區之面積不得少於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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