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拆一件賠一件 市府不吞了
2015/05/07 09:12
記者張立勳/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大拆違建,但北市違建強制拆除費已30年不變,造成北市府替違建屋主拆屋時經常是入不敷出,甚至是「拆一件賠一件」。為改變現況,北市府除準備將拆除費調高1.5至2倍;針對難以計算面積的建物,更將採「實報實銷」制,要求違建屋主須負擔所有拆除費。細部收費標準,最快8月送北市議會審議。
議會法規委員會昨一讀通過「台北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辦法」修正案,提升位階為自治條例,未來市府強制拆除違建的費用,除依現行拆除面積計算外,也會考量實際費用向違建屋主收取。
北市都發局副局長張剛維昨天表示,現行收費辦法是在1986年訂定,拆除單價很低,每平方公尺單價依材質不同區分,從鋼鐵棚架70元,到鋼筋混凝土建造的620元不等。就因為市府拆除費用低廉,造成29年來,許多違建屋主都認為自雇工人拆除費用較高,多數人都不願自行拆除。
張剛維說,經過估算,從屋主回收的拆除費用,大約只有給付廠商的3成,等於是讓市府拆一件賠一件。張綱維指出,針對像是拆除停車塔這類複雜建物,因不適合以面積計算,所以未來會改以實際支出要求屋主全額付費。
他說,從2012年至2014年,仍有89處強拆違建,因找不到屋主而積欠拆除費用迄今,金額約為34萬元。張綱維表示,修正的自治條例送議會大會二讀通過後,都發局將著手調整符合市場行情的拆除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