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公車總站開發案 明年發包

2013/11/20 12:05

陳可文/澎湖報導

澎湖縣政府舊公車總站坐擁馬公市中心黃金路段,由於屋齡超過60年被列危險建築,縣府擬招商委由民間開發卻因誘因不足6次流標,最後決定將自建新交通轉運中心,店面全數出租當包租公收租金。

澎湖舊公車總站開發案6次流標,縣府擬自建市區新交通轉運中心。(記者陳可文/攝影)

馬公市舊公車總站興建於民國43年興建啟用,走過1甲子歲月是澎湖人共同回憶,礙於年久老舊於91年鑑定登錄為危險建築,隨時恐有倒塌之虞,縣府積極進行拆除再造計畫。

考量活絡公產並節省龐大拆除與重建經費負擔,縣府決議採設定地上權BOT方式招商引進民間企業投資開發,但仍保留1樓1半空間供公車站使用,詎料,自民國100年起對外公告,6次流標乏人問津。

舊公車總站開發案陷入瓶頸,縣府不得不改變規劃方向另謀出路,經議會同意決定在原址自建市區新交通轉運中心,全案經爭取獲交通部補助,陸續完成委託規劃設計作業及預算編列,預定明年配合地方自籌款辦理發包。

縣府指出,全案佔地1191平方公尺,1樓2分之1作為公車轉運中心,其餘及2、3樓層設計為店面及攤位,屆時將公開招租引進地方商家進駐,希望達成滿足民眾追求高服務水準、公營機構追求高獲利、公部門追求高運輸效能的三贏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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