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計畫區 招牌設置擬放寬
記者邱瓊玉、陳信升、廖珮妤/台北報導
相隔十三年,北市府正進行信義計畫區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擬放寬信義計畫區廣告招牌設置及特定業務區的土地使用分區規定,希望吸引更多產業進駐。
北市府放寬信義計畫區廣告招牌設置及特定業務區的土地使用規定。(圖/好房資料中心)
這次修訂,還納入所謂「新舞臺條款」。只要新舞臺被認定有文化景觀價值,即使建物要更新改建,也應維持原有位置、規模及使用機能。
對北市府作法,中信金控回應,新舞臺是否列入文化景觀,文資審議委員會並未定案,有關都市發展局草案內容,公司不便評論。
北市府都市發展局表示,信義計畫區的廣告招牌設置規定嚴格,僅有特定業務區(松仁、信義路一帶),及業務設施區(松智、松高路、世貿一館等)可設廣告。未來放寬後,主要幹道兩側都可設置,不須經都市設計審議。
但發展局指出,廣告招牌仍限卅公尺以下,且為避免廣告招牌影響住家,若邊鄰住宅區處,不可設置「閃爍式廣告物」。一旦通過,基隆路、忠孝東路口的電視牆恐遭拆除或停用。
發展局表示,為鼓勵產業進駐,這次也放寬特定業務區分區使用規定,松仁、信義路兩側的「特定業務區」將比照第三種商業區,進駐產業不必再繳回饋金,且娛樂服務業、醫美、辦公室、金融保險都可進駐。
至於「新舞臺」,這次通盤檢討草案也預留設藝文展演空間規定。
發展局表示,一旦新舞臺被認定有文化景觀價值,除變更使用須經都審,即使易主、建物更新改建,也應維持原有位置、規模和使用機能。新舞臺文化資產價值鑑定,將排入十二月會議審查。
修訂後的細部計畫正在公展,下周三舉辦說明會,年底送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相隔十三年,北市府正進行信義計畫區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擬放寬信義計畫區廣告招牌設置及特定業務區的土地使用分區規定,希望吸引更多產業進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