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占國有地被訴 花縣議長喊冤

2024/08/29 09:12
聯合報記者王燕華、王思慧/花蓮報導
 
花蓮議長張峻去年2月遭檢舉長期占用國有山坡地種檳榔,花蓮地檢署調查,張峻占用約10萬平方公尺,並出租給不知情的民眾,不法所得總額達1080萬元,被依違反水土保持法起訴。張峻喊冤,該地是爺爺開墾,已砍掉檳榔歸還土地,不解為何被起訴,將與律師研議。
 
檢方調查,張峻明知光復鄉水廣段甲、乙地號土地為國家所有,現由國有財產署管理,且是「水土保持法」及「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所稱的山坡地,非經國產署同意及未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請核定,不得擅自墾殖、占用,仍租給別人種檳榔,影響水土流失。

 

 

 

花蓮縣議長張峻去年2月遭檢舉,長期占用國有山坡地種檳榔,花蓮地檢署認定他違反違反水土保持法,28日提起公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檢方指出,張峻未經國產署同意,2014年9月起占用該地段甲、乙地號土地面積共約10萬8868.26平方公尺,每年以120萬元價格,出租給不知情的許姓及王姓民眾經營檳榔園至2023年5月,9年下來累計1080萬元。
 
檢方表示,雖然張峻出租他人種檳榔,未實際產生水土流失的結果,但對山坡地水土資源保育及水土保持維護,仍有危害可能,經調查證據完畢,認為事證明確,依水保法在公有山坡地內未經同意擅自墾殖、占用致生水土流失未遂等罪起訴,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張峻表示,這塊地是爺爺早年開墾來種植檳榔,2011年前後他發現這塊地產權屬於國有,就向國有財產署辦理承租,並依爺爺的作法,將檳榔園包給別人採收。2018年縣府農業處說土地超限利用,國產署不再租給他,他今年7、8月間將檳榔全數砍除,歸還土地。
 
「地形地貌一直都沒有變動。」張峻說,這塊地幾十年來都是這樣子,檳榔不是他種的,也依國產署要求砍掉檳榔歸還土地,仍被起訴,將與律師研議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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