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樓裝修噪音擾眠 可扣工程款

2013/02/19 12:03

陳芃/台北報導

室內裝修造成的噪音、汙染常破壞住家安寧,北市建管處建議,社區可把室內裝修管理的規定,納入公寓大廈規約。建管處制定「室內裝修工程具結書」供民眾參考,規定晚間十一點到隔日上午八點不得施工,如果違規,管委會還可扣「裝潢工程保證金」。

建管處制定「室內裝修工程具結書」供民眾參考,規定晚間十一點到隔日上午八點不得施工。(圖/馮牧群)

建管處說,社區可在公寓大廈規約中明定,住戶裝修前需填寫室內裝修申請表、工程具結書,並在完工後填寫竣工查驗申請表,會同管委會驗收。依照建管處訂定的「室內裝修工程具結書」,晚間十一時至隔日上午八時或例假日中午十二點至下午二點,都不得從事敲、鑽、鑿、鋸等會有嚴重噪音的施工。

工程期間也不得損壞、移除社區的共用設備,並每日清除廢棄物;還要求住戶繳交工程保證金,若違規就可扣錢。建管處使用科長洪德豪表示,具結書內容是參考用的範本,各社區可依實際需要,增減相關規定。他說,常有管委會反映施工超時、噪音擾人,或是鏡子、地磚等公共區域有損壞。依照規定,做隔間牆更動、增設浴廁或整修天花板,都需申請「室內裝修許可」,否則可依《建築法》開罰六至卅萬元。相關規約範本可至建管處網站(http://www.dba.tcg.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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