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申報台南僅達一成 8至15樓層集合住宅小心受罰
2023/03/27 15:28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國內公寓大樓興起,近幾年發生多起大樓嚴重火災憾事;政府從今年起,新增8至15樓層集合住宅公寓大廈,應每3年辦理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今年第一季至3月底,台南市應申報199件,但目前僅10%完成申報,工務局提醒,未依規定完成公安申報,最高可罰30萬元。
依內政部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原僅規定16層以上住宿類建築物每2年公安申報1次,新制則是增加建築物8層以上未達16層應每3年申報1次,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委託經中央認可的建築物公共安全查機構,辦理公安申報作業,檢查項目包含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共6大項。
台南市工務局表示,若大樓屋齡未達20年的建築物(93年1月1日以後領得使用執照者),應在今年第一季3月31日以前完成申報;屋龄20年以上之建物(92年12月31日以前領得使用執照者),應在2024年第一季申報。如未依規定完成公安申報,依照建築法第91條第1項第4款規定,將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違規使用,得連續處罰。
工務局提醒今年應提出申報的8層樓以上建築物,請盡速在3月31日前完成申報,以免受罰;民眾如有關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疑問,可洽詢工務局使用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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