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擱4分鐘變全車罪人...輪椅族們上不了公車的真實告白

2019/01/05 09:26

聯合報 記者陳婕翎、張士杰、魏莨伊/連線報導

導演范可欽去年坐輪椅搭公車,因司機未協助扣安全環,緊急煞車時輪椅翻覆受傷,昨天傷後首次露面表示,三年來,搭公車不曾有司機協助扣安全環,他也不敢主動請求,因為扣環作業耗時,後方來車、乘客會不耐,希望他的經歷,能喚醒社會對身障人士安全的重視。

范可欽的遭遇並非單一個案,以公車路網最便捷的台北市為例,近兩年先後發生三名輪椅族搭公車摔傷事件,原因都是司機未協助固定安全帶,途中因急踩煞車或油門造成摔出輪椅骨折受傷。

輪椅族們上公車的不便之處。

輪椅族的劉小姐說,她和她的殘障朋友幾乎都不坐公車,原因就像范可欽說的一樣,一般民眾不了解輪椅族搭公車的SOP,要完全做到至少要耗時五、六分鐘,「瞬間成了全車的罪人」,得忍受異樣眼光,因此除非必要,多半搭捷運再坐復康巴士或計程車。

一位父親是輪椅族的陳姓上班族說,她父親曾有段很不愉快的搭公車經驗,父親回來告訴她,在公車上曾大聲告訴乘客:「你們有天也都會老」,她聽了幾乎心碎,父親也從此不再搭公車。

范可欽去年十二月十三日搭車受傷肋骨斷裂、胸內大出血,在三總住院廿二天、歷經兩次開刀,期間曾因胸口突然大量出血,緊急引流一千四百毫升血水。

他表示,低地板公車對輪椅族具便利性,但卻沒法保障身障者乘車安全,現行固定四個輪子的安全扣環設計也待改進,完整扣好安全環需四分鐘,但公車臨停四分鐘恐造成交通問題,乘客也可能抱怨。

范可欽強調,許多身障者因怕造成他人麻煩,不敢搭乘公車,或是上車後不敢要求司機協助扣安全扣環 ;他建議應效法國外,在公車輪椅區架設「ㄇ字型」安全輔具,只要把橫桿放下就能固定,時間也能大幅縮短。

台北市公運處處長常華珍說,公車司機未依規定幫身障乘客綁安全帶,可依「公路法」開罰,最高可處九千元罰鍰,去年共開罰五件類似案件,將持續對司機及乘客進行宣導,也願意找出更快速的安全配備,預計下周五邀集所有公車業者,一起觀摩如何操作安全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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