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 我拚減碳50%
記者呂雪彗、郭建志/台北報導
我國溫室氣體減量「國家自定預期貢獻(INDC)」目標首度出爐!在核四商轉、穩健減核的情境下,我國設定2030年總溫室氣體排放減量50%,回到214百萬公噸排放量,相較南韓2030年減量37%,我國減量更積極,但也相對嚴苛。
環保署長魏國彥表示,我國雖非聯合國成員,但仍依據「環境基本法」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主動提出溫室氣體減量目標承諾,展現積極減碳企圖心,符合國際潮流趨勢。今年12月底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在巴黎召開年會,討論溫室氣體減量議題,可望作出巴黎議定書,取代京都議定書,截至9月17日止,共計62個國家,包括大陸、美、日、歐盟等都已提出減量目標。
我國無法在巴黎舉行的UNFCCC年會中提出報告,但何時、以何種形式向國際遞交我自訂減碳預期目標,決策高層表示,要由國安會決定,但須確保在我國遞交自訂預期貢獻後,不會交給中國並計入其名下。據悉,11月我國將有所行動。
我國設定以2030年總溫室氣體排放量為基準情境(BAU)。官員說明,BAU是指維持現況而不做任何溫室氣體減量的情況下,未來的預測排放量。去年我國總溫室氣體排放量為262百萬公噸,2030年的BAU預估將達428百萬公噸,本次訂出INDC減量目標為214百萬公噸,約等於2030年減量一半,或是2005年減量2成。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要求,在2050年降至2005年排放量50%以下。
魏國彥說,「減碳的情境推估是以穩健減核為前提。」依馬總統所訂的穩健減核是核四商轉,3座既有核電廠如期除役。由於依據溫減法,減量須以每5年分階段實施,期限屆滿前兩年,即須決定下一階段的減量目標,從今年至2020年是為第一階段,由於溫減法甫通過,環保署表示,尚有逾20個子法需要陸續修訂。
環保署規畫盡快召開跨部會會議,商議「能源、製造、運輸、住商及農業」等五大部門的階段性減量目標,預估明年完成各部門減量額度分配。我將以節能最大化、再生能源極大化、產業結構優化調整為措施。
我國目標與各國比較究竟如何?魏國彥舉南韓為例,以相同基礎情境推估我國為BAU減量50%,韓國是37%,顯示台灣比韓國更積極。何以我國目標較南韓嚴苛?魏國彥認為,以法令督促全民溫室減量,產業會有壓力,未來工業界就不必擔心被貿易制裁,且溫減基金獎勵措施明確,產業界才願意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