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假「撞」周末 可以補休
2016/09/22 09:48
記者呂思逸/報導
勞基法「一例一休」草案因立院還未審查,連帶原本要刪的國定假日可能照放。其中,十一月十二日國父誕辰紀念日、十二月廿五日行憲紀念日分別「撞」周六和周日,這兩天若原就是勞工休假日,可另補休一天。
勞基法「一例一休」草案因立院還未審查,連帶原本要刪的國定假日可能照放。(圖/聯合新聞網)
不過,要是勞工的休假並非排在周六或日,上述兩天就無補休問題,但當天是國定假日仍應休假;若勞工當天須上班,雇主須先徵得勞工同意,並給加倍薪資或補休,違者可依法處二萬至卅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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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呂思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