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冷氣別漏看!安裝費、材料費也要開發票 國稅局籲「留意消費金額」
2026/08/27 16:19
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炎炎夏日正是冷氣熱銷與安裝的高峰期,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各大電器零售商及冷氣經銷商在銷售冷氣機同時收取的安裝費、運費或材料費(如銅管、架子),均屬於銷售額的一部分,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並申報繳納營業稅。
國稅局說明,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及第16條規定,銷售額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之全部代價,包括營業人在貨物或勞務之價額外收取之一切費用。
因此,無論是採取「包套式一併計價」,或「冷氣本體與施工耗材明列拆計」,凡是由營業人提供勞務並收取之相關費用,應將該等費用一併列入銷售額計算營業稅額,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國稅局舉例說明,甲君購買一台家用冷氣機3萬5千元,因安裝環境需要,A商家額外收取基本施工費5千元。A商家應將冷氣機、安裝費合併計算,開立總金額為4萬元(含稅)之統一發票交付甲君。
另裝修師父至現場實際安裝時,發現需額外延伸冷媒銅管,再加收材料費1500元,A商家仍應就現場加收之材料費1500元,另外開立1500元之統一發票交付甲君。
國稅局呼籲,營業人應確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以免違法受罰;也提醒消費者,留意發票上記載之消費金額是否包括額外加收之費用,以確保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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