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將修法列出可疑帳戶新八大態樣 設定約轉帳戶太頻繁入列
2026/02/04 09:38
聯合報記者朱漢崙/台北報導
金管會公布「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的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最主要的修正除了擴大第二類存款戶,也就是尚未被列為警示戶,但已有很多可疑帳戶表徵的帳戶,相關帳戶的資料將報送高檢署。亦即除了警察局之外,也將強化銀行與高檢署之間在打詐行動的資料通報合作,其中,民眾若太頻繁設定約轉帳戶被銀行認定為異常,將被列為可疑帳戶通報給高檢署及警政機關做為預警。
銀行局指出,此次的修法,除了明定銀行對衍生管制帳戶臨櫃交易得加強審查及拒絕交易,基於配合高檢署推行「可疑帳戶預警中心制度」,特別增訂第二類帳戶如有重大或急迫之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情形,得通知高檢署。
金管會將修法列出可疑帳戶新八大態樣,設定約轉帳戶太頻繁入列。 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尤其在態樣上,金管會此次在修法時,特別增加八種新態樣,其中,短期內若頻繁申請開立存款帳戶或設定約定帳號,且無法提出合理說明者,也將被列入可疑態樣通報。此外,非本國籍人士,主要以外籍移工為主,經銀行得知開戶時所提供查核居留證等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已於期滿前遭註銷或屬逾期居留,或經勞動或移民主管機關通報行方不明者,也將被通報為可疑帳戶。
另外的六種態樣,還包括:1、開戶人所留存的手機號碼與同一銀行內警示帳戶開戶人所留存手機號碼相同,疑為犯罪行為人使用者;2、存款帳戶所連結 的虛擬帳號,於一定期間內多次遭通報列為警示者;3、經銀行得知客戶已遭通報為失蹤人口者;4、屬司法警察機關所列疑涉詐騙境內金融帳戶者;5、符合銀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範本所列疑似洗錢或資恐表徵交易者表徵交易者;6、其他經主管機關或銀行認定有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虞者。
第二類帳戶,是指非屬第一類帳戶,但已非常可疑,與犯罪相關可能性非常高的帳戶,而所謂的第一類帳戶,則計有偽冒開戶者、屬警示帳戶者、屬衍生管制帳戶者。其中,倘若是偽冒帳戶,亦即為假帳戶,根據銀行局規定,將立即結清;警示戶則會暫時被凍結帳戶及交易;而衍生管制戶,則是指由警示帳戶而查到的其他曾往來的帳戶,這些帳戶會被暫停自動化交易,但只要臨櫃申請就可恢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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