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斃女友再把雙胞胎丟洗衣機悶死 最高院撤銷他的死刑
2022/08/11 08:50
聯合報記者林孟潔/台北報導
男子陳宏嘉和同居女友育有一對雙胞胎兒子,他不滿女友當傳播小姐和異性曖昧不清,常拋下兒子讓他獨自照顧,情緒失控徒手掐死女友,再將年僅10個月大的雙胞胎塞進洗衣機活活悶死,一、二審皆依家暴殺人罪判處死刑,最高法院昨撤銷原判決,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
陳(32歲)平時和女友、雙胞胎兒子同居在台中市租屋處,他2019年8月下旬起失業又欠債20多萬元,女友當傳播妹陪酒除負擔全家生計,還得每月替陳攤還債務。
陳認為女友和異性曖昧不清,經常拋下幼子讓他獨自照顧,早已心生不滿,2019年11月3日見女友返家,雙方再度發生爭執,他憤而徒手勒昏女友,見女友仍有一絲氣息,再將女友移至床上再坐騎在女友身上,雙手緊勒死女友頸部長達10分鐘,導致女友舌骨骨折窒息身亡。
陳鑄下大錯,未知懸崖勒馬,擔心雙胞胎兒子未來看待自己態度有異,或遭受外界異樣眼光,且自己負債恐無人照顧幼子,他隔天凌晨0時許將雙胞胎兒子放進陽台洗衣機內,再塞滿厚重毛毯,並於洗衣機上蓋2件毯子,活活悶死親生兒子。
期間,陳不斷聽到兒子哭叫聲,仍坐在沙發上不為所動,直到1小時後確認沒有小孩哭泣聲,才打開將洗衣機抱出雙胞胎的屍體;陳犯後看電視休息、到網咖玩電動,再開車和朋友四處吃喝玩樂。警方2019年11月7日獲報陳的租屋處傳出惡臭味,夥同房東進屋查看,才發現3人人的屍體,調查後隔天在網咖逮捕陳。
陳殺害女友部分,一審依殺人罪判刑13年,褫奪公權9年確定;陳悶死雙胞胎兒子部分,一、二審認為陳惡性重大至極,視人命如草芥,對社會安全危害性極為重大,屬「情節最重大之罪」,無從寬恕且達應與社會永久隔離的程度,均量處死刑,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案件上訴,最高法院指出,陳二審表示希望用母親留下來的財產賠償被害人家屬,律師也稱希望以陳繼承的遺產返還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彌補家屬,啟動修復式司法,而死者家屬也依法向檢方申請拿到補償金共328萬餘元,陳也委由親人匯款344萬餘元填補至檢方犯罪被害補償金專戶。
最高法院認為,二審稱陳未積極和死者家屬尋求和解賠償,未見陳有誠摯表示懺悔態度,與卷證不符,二審漏未審酌陳的犯後態度,理由欠備,且二審就陳的生活狀況、品性、智識程度、犯後態度,沒有逐一具體評價是否對陳有利,僅籠統描述即裁量死刑,也是理由不備,故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