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面鄰居鳥尖叫擾人 他竟拿彈弓猛射石頭打碎窗戶
2023/01/15 09:45
聯合報記者曾健祐/台中報導
台中方姓男子不滿對面棟林姓住戶養的鳥時常尖叫,竟氣憤拿彈弓從自家陽台以石頭猛射林的曬衣間,造成對方玻璃雙戶破裂,一審依毀損罪判他2月,方上訴求減刑,二審考量方為宣洩情緒以暴力犯罪,但事後達成調解賠償,判駁回其訴、緩刑2年,全案確定。
檢警調查,方男(49歲)和對面棟林姓住戶因窗戶可對望,方不滿林5樓的曬衣間發出鳥叫聲,去年1月21日下午2點多就在自家窗戶拿彈弓瞄準林的曬衣間,並以石頭彈射對面玻璃窗戶數次,當場把對方家窗戶打破,林發現後報警提告。
方男於台中地院一審簡易庭時否認犯行,辯稱不認為自己行為會造成玻璃破裂,但有林姓住戶證詞、案發現場照片、警方查扣彈弓及監視器畫面可佐。
一審認為,方男是成年人有一定社會閱歷,卻僅因林姓住宿飼養的鳥發出叫聲干擾生活,就輕率拿彈弓彈射石頭等粗暴方式,發洩自己不滿情緒,造成對方財損、精神上痛苦,依毀損罪判他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方男不服上訴,主張自己並非對準玻璃,也無意要打破玻璃,自己彈射石頭的目的是想要讓鳥停止尖叫,不是為了發洩情緒而故意要打破玻璃,也非無意願和對方談和解。
二審合議庭認為,方男犯罪動機在發洩情緒,且犯罪手段具有暴力性質,所生損害非輕,原審量刑2月妥適,但考量方一審宣判後已經和林姓住戶達成調解、賠償完畢,林也同意給予緩刑,判處駁回其訴,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