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小叮嚀 投資股票 勿輕信他人

2017/03/16 09:51

記者陳昱光/台北報導

證交所提醒投資人,依據現行證券管理法令規定,營業員不得向客戶,或是不特定多數人提供某種有價證券將上漲或下跌判斷,以勸誘買賣。

現行證券管理法令規定,營業員不得向客戶,或是不特定多數人提供某種有價證券將上漲或下跌判斷,以勸誘買賣。(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證交所券商輔導部近期接獲投資人陳情,指出營業員在電話中建議可下單買進某檔股票,但投資人買進後卻發生虧損,經調聽電話錄音,並訪談該名營業員,其表示當時本著服務客戶理念,故轉述公司內部同仁閒談內容給投資人知曉,並未有保證贏利的行為。

證交所表示,股票交易可能產生獲利,也可能發生虧損,投資人於交易前,應審慎閱覽上市公司財務、業務資訊,並考量自身風險承擔能力,切勿輕信營業員或其他證券商從業人員的贏利保證,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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