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大街 建築物高度大解放

2019/10/19 10:14

聯合報記者潘欣中/屏東報導

 

聞名中外的墾丁大街因考量「天際線」,多年來限制建築物高度,約3層樓、11公尺高,但當地違建屢見不鮮,卻未見業管單位強力拆除。不過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傳出利多,大致擬定完成的細部計畫草案,將放寬高度至4層樓、15公尺高,搭配回饋金機制,讓3樓以上的違建「解套」。

 

針對外界「讓違建就地合法」的質疑,墾管處相關主管指出,「不能說是讓既有違建就地合法!」「管一」細部計畫草案將放寬建築限制,主要是符合墾丁大街高強度發展的現況,鄉村建築用地的建蔽率,將由現行的60%增至80%,容積率由180%增至240%,換算約是4樓、15公尺。

 

寸土寸金的屏東墾丁大街,建築超過3樓、11公尺的違建隨處可見;墾管處針對墾丁大街街區擬定細部計畫草案大致完成,將放寬至4樓、15公尺,並搭配回饋金繳納機制,違建可望解套。 記者潘欣中/攝影

 

建築物放寬後的樓地板面積,較現行法規增加部分,搭配回饋金繳納機制,有一套公式算出回饋政府的金額,屋主若拒繳納,即不發使用執照,仍是列管違建。

 

「天際線」限高3樓、11公尺 擬放寬至4樓、15公尺高

部分民眾質疑,當初為保護「天際線」訂定建築高度限制,將因不同次分區出現「一區多制」怪象。墾管處說,過去一般管制區是「齊頭式」管理,次分區是依開發強度畫定,公有地及不宜開發的生態敏感區域列為「管三」,高強度商業利用的墾丁大街「管一」,居民傳統生活區「管二」,次分區是與時俱進的作法。

 

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依開發強度畫分次分區,在陽明山國家公園已行之有年,以解決區內開發強度不一現象。墾管處去年第四次通盤檢討時,將一般管制區重畫為3個次分區,將墾丁大街列為「管一」獲行政院核定。目前細部計畫草案已大致完成,年底公展1個月,明年初送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可望明年中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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