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騎樓、人行道 將開罰

2013/03/11 11:21

記者魯永明/嘉義報導

嘉義市政府執行「美麗諸羅魅力嘉義」方案,市警察局交通隊調查13條重點道路,違規型態各有不同,但以攤架等雜物占用騎樓、人行道最普遍。即日起警方每月不定期規劃聯合稽查行動8次,呼籲民眾配合以免受罰。

嘉義市政府執行「美麗諸羅魅力嘉義」方案,將取締違規停車、攤販佔用人行道。(圖/擷取自google maps)

交通隊指出,常見騎樓、人行道堆置物品,有攤架、棚架、廣告看板、旗幟、商品、廢棄物等,部分固定占用。未經許可在道路設攤、展售物品、超出營業(店面)範圍,占用車道、人行道、騎樓的非固定路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13條道路違規型態:中山路:違規停車、店家招牌占用。文化路:雜物占用、攤販、商家水泥木板固定物。垂楊路:雜物占用、攤販、違規停車。民族路:人行道障礙、雜物占用、違規停車。吳鳳北路:雜物占用、攤販、違規停車、商家水泥木板固定物。民生北路:雜物占用、攤販、違規停車。

友愛路:雜物占用、攤販、違規停車。興業路:人行道障礙、雜物占用、攤販、違規停車。新生路:雜物占用、攤販、違規停車。北港路:人行道障礙、雜物占用、違規停車、攤販。博愛路:人行道障礙、雜物占用、違規停車。忠孝路及大雅路:雜物占用、違規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