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店月銷逾20萬開發票 財長:新規一年後檢討

2026/03/26 09:27
工商時報記者傅沁怡/台北報導
 
針對過往「湯湯水水」的小吃店,因屬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可以免開發票的作法,財政部部長莊翠雲25日在立法院表示,依新修函令,2029年1月1日起,大眾化消費飲食店不再屬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得依規開發票。
 
財政部去(2025)年底修正規定,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系統或引進多媒體資訊服務機者,不受每月銷售額20萬元限制,超過仍可用1%查定課徵營業稅率的租稅優惠再延3年,3年緩衝期屆期前,會在通盤審慎評估。
 
 月營業額逾20萬元的小吃店,118年起須開立統一發票。(杜宜諳攝)
 
財政部統計,目前適用查定課徵營業稅的業者,屬大眾化消費飲食店約7萬家,其中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門檻者約5,300多家。
 
針對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的小吃店,是否仍免開統一發票,莊翠雲允諾,會在1年後檢討。她說,民眾已習慣索取發票,財部認為應綜合考量,並輔導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者導入多元行動支付方式。
 
莊翠雲進一步說,月銷售額20萬元以下的小吃店,依然可免開統一發票、享1%查定課徵營業稅率,至於20萬元以上店家是否開發票,財政部希望3年間輔導其導入行動支付系統,屆期前會再看執行情形,審慎評估。
 
立委李彥秀表示,若強制小吃店開發票,未來增加的成本可能轉嫁到消費者,免開統一發票門檻20萬元40年未變,也該思考,更有部分小吃店擔心導入電子支付後被國稅局查稅。莊翠雲對此強調,絕不會「秋後算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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