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推社會宅 地方要負擔90%財務…

2016/09/05 09:33

記者顏瑞田/綜合報導

蔡英文總統推動8年20萬戶社會住宅,雖然行政院日前完成住宅法修正草案,但其中12萬戶新建工程費用至少3,600億元,將由地方政府買單,正擬定的「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將90%以上財務負擔轉嫁地方政府,讓地方政府盼望中央出錢的期待落空,叫苦連天,社會住宅的推動,充滿嚴酷挑戰。

內政部國民住宅組長朱慶倫表示,中央政府規畫社會住宅總共20萬戶,其中12萬戶新建、另8萬戶採取包租代管模式。各地方政府提報的初步資料顯示,桃園、新北市以及台北市等地區占近80%的需求。

朱慶倫說,為了降低地方政府財務負擔,內政部已邀集公股行庫,成立一個融資平台,提供縣市政府興建社會住宅所需資金,且初步規劃借款年利率將低於1%,由於此一方案屬於自償性財務規畫,因此不受公共債務法上限的規範。

至於新建所需土地,朱慶倫表示,將改變過去有償撥用、或部分無償撥用國有土方式,由國有土地提供長期租用,以公告地價3%計算租金,減輕地方政府財務壓力。他指出,以往,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投資興建社會住宅,每年也會提撥8.7億元作為土地、工程費用補貼,每個案子也提供150萬元規畫費,未來如何辦理還要再研究。

不過,「還要再研究」未說出口的部分,正是地方政府最在意的項目,據指出,內政部正在研擬的「社會住宅興辦計畫」,中央政府目前只針對包租代管部份,確定編列4年85億元,作為出租給符合資格者房租與市場租金的差距補貼、以及房屋修繕等,至於地方政府向公股融資平台借款的利息補貼、以及新建工程經費,則未定。

參與多次會議的人士指出,對於中央設立融資平台,協助地方政府解決財務負擔,地方政府「難以茍同」,6都對於地方政府要負擔絕大多數費用,都有意見,特別是新北市「特別不爽」,因為,以前地方政府新建社會住宅,中央會讓地方政府選擇工程款或土地有償撥用,擇一補助,最高90%,最少也有50%,甚至有部份還是無償撥用,但現在這些幾乎都沒有了。

據指出,以每戶20坪住宅面積,每戶興建成本300萬到500萬元初估,興建12萬戶的社會住宅成本至少3,600億元,最高可能達6,000億元,加計土地租用,成本更是嚇人。再者,6都對於社會住宅興建,認定是社會福利政策,中央卻要求地方政府撰寫「財務自償計畫」,比照一般投資案,也令6都相關官員傻眼。配合中央推動社會住宅,卻要地方負擔可能高達90%以上的財務,令地方政府不平則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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