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遺產稅扣除額 不變

2025/12/12 09:26
經濟日報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財政部日前已公告,明年發生的繼承案件適用免稅額、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各項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等額度,都與今年維持不變,例如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維持56萬元。
 
財政部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稅免稅額、被繼承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喪葬費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等,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較上次調整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調整金額以萬元為單位,未達萬元者按千元數四捨五入。
 
財政部日前已公告,明年發生的繼承案件適用免稅額、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各項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等額度,都與今年維持不變,例如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維持56萬元。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財政部日前公告,明年適用的CPI與今年適用的指數相較,未達應調整標準,因此都免予調整。
 
舉例來說,2026年發生繼承案件,可自遺產總額中扣除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金額,為每人56萬元,被繼承人若遺有未成年子女,並可依照年齡距屆滿成年18歲年數,每年加扣56萬元。
 
依遺贈稅法規定,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每人可自遺產總額中扣除56萬元。其有未成年者,並得依照其年齡距屆滿成年的年數,每年加扣56萬元。「距屆滿成年之年數」,依規定,不滿一年或餘數不滿一年者,以一年計算。
 
舉例來說,被繼承人陳先生(化名)今年3月1日過世,遺有兒子阿強(化名)2017年2月1日生、女兒小美(化名)2012年11月1日生,由於阿強在陳先生死亡時已成年,可扣除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金額為56萬元;而小美距離18歲成年尚有五年又八個月,可加扣年數為六年,每年可加扣除56萬元,六年可多扣除336萬元,因此小美部分的扣除額為392萬元。陳先生遺產稅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合計為4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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