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怨年領600元 不如補助隔音設備

2025/12/26 09:29
中國時報記者羅亦晽、王志偉、徐佑昇/綜合報導
 
國防部4年前頒布《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依噪音防制區一到三等級發放每人每年450元到600元補償金,不少民眾認為補償金少到「有跟沒有一樣」,盼提高金額或恢復補助隔音設施。專家指出,國外很少現金補償,多採基金補助隔音設施。
 
國防部自民國89年實施機場航空噪音補助,補助居民施作隔音窗、門及空調設備,第一、二輪補助每棟合法建物2萬5000元,第三輪調高為每棟5萬元,但從110年8月國防部頒布《軍機場噪音防制補償辦法》後,改為現金補償。
因航空噪音防制區畫設標準以村里為界線,同條巷子的住戶可能因分屬不同村里,變成一邊可領補償金,一邊卻不能領的窘境。(羅亦晽攝)

 

花蓮有4鄉市共34村里可獲補償,機場附近的新城鄉北埔、大漢、嘉里、嘉新、佳林及康樂村屬三級防制區,但居民都認為太少。嘉新村陳姓民眾直言,「1年每人給600元能做什麼?」他一家四口1年獲2400元,施作1扇隔音窗要1500元,1年最多只能做1.5扇,透天住宅至少10扇窗,不如恢復補助隔音設備。三級防制區的花蓮市國福里林姓婦人也說,若要裝隔音設施,至少要在600元後面加個0才合理。
 
另位村里長坦言,有些沒列入防制區的住戶也飽受戰機噪音困擾,國防部不如擴大補助,把經費直接建設村里,全面照顧較無爭議。
 
曾協助民航局針對機場噪音補助修法的律師黃碧芬說,我國軍民用機場規範不同,當初依《噪音管制法》訂定補助辦法,會到機場周遭實地測量,依噪音分貝分三級補助。國外也有軍用機場噪音補助制度,像我國直接補償現金的不多,美、英有專業法規及指標測量機場噪音,並以基金補助居民隔音設施,民眾想拿現金補償就需訴訟,如日本沖繩的嘉手納美軍基地,居民曾因噪音控告日本政府,最後法院判日本政府付巨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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