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搖飲標示 糖量、咖啡因成雷區

2024/08/15 09:52
聯合報記者賴昀岫/綜合報導
 
炎炎夏日,手搖飲成為消暑聖品,衛福部食藥署公布「113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執行結果」,結果發現,總糖量或總熱量,與實質標示不同、咖啡因含量多寡與標示不符為兩大地雷。營養師建議買手搖飲「不加料」,以免熱量超標。
 
食藥署、各縣市衛生局共稽查384家現場調製飲料、冰品等業者,抽驗474件,其中37件不合格,不合格率約百分之7.8,26件屬於標示不合格,多半為飲料店業者,包含原料產地、總糖量、總熱量、咖啡因含量等內容。
飲料業者在標示總糖量或總熱量時,容易與實質不同。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飲料業者在標示總糖量或總熱量時,容易與實質不同,這次稽查,衛生局要求業者現場調製飲品,帶回實驗室檢測總熱量與糖量,如超過上限百分之20即違規,例如標示限量1百大卡或1百公克,上限就不能超過120大卡。
 
另1項常見違規原因為咖啡因含量,食品組簡任技正周珮如表示,含咖啡因成分的現場調製飲料需標示總咖啡因含量最高值,並加註「最高值」,或以「紅、黃、綠」等燈號標示,如每杯咖啡因大於等於201毫克為紅色、101至2百毫克為黃色、小於等於1百毫克則是綠色。
 
台北慈濟醫院營養師侯沂錚表示,想喝手搖飲,應把握3大原則,首先,透過連鎖飲料店揭露的總糖量、總熱量、總咖啡因含量等標示,挑選適合品項;布丁、養樂多、蜜汁熬煮芋頭等熱量偏高,挑選飲料時盡量不加料;循序漸進調整甜度,先選擇微糖,慢慢調整至無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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