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不便利你說呢? 新法上路列「應告知設施」
2015/04/04 17:36
好房網News記者黃慈雯/整理報導
幾年前藝人周杰倫的媽媽在淡水買下一戶約2700萬元預售屋,不料從窗戶看出去卻是一片亂葬崗,因不滿建商沒有據實以告,憤而向法院提告卻敗訴。有鑑於此,內政部去(2014)年修正不動產說明書,將擴大嫌惡設施的解釋範圍,其中以往大家認為的有助生活便利的便利商店、學校、警察局等,都一併列入「應告知設施」中,預計今年10月就會上路。
內政部修訂不動產說明書,未來預計學校也會列入在「應告知設施」中。(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蘋果日報報導,房仲業者蔣美龍表示,從內政部不動產說明書草案中發現,除了以往認知的高壓電塔、殯葬設施外,這次還新增了公私有市場、超級市場、學校、警察局等,都將在未來列入「應告知設施」中。
蔣美龍說,雖然大家認為新增的項目對生活機能而言是一大利多,但每個人的認知不同,民眾購屋前還是要分析其物件的優劣,才不會造成日後的紛爭,且生活周遭內有嫌惡設施確實會為房價帶來影響。
地政司副司長施明賜也解釋,該次增訂的項目不會只單單針對負面的嫌惡設施,具有正向幫助的機構也會列入,就是希望能藉這次的政策修訂健全房屋交易的制度,也能減少購屋後的糾紛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