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鄰居唱歌太吵!他竟持刀一路追殺 殺人未遂罪起訴

2021/03/31 10:43
聯合報記者卜敏正/嘉義報導
 
嘉義縣鄭姓男子日前不滿江姓鄰居唱歌太吵,持刀追砍,甚至刀刃噴飛、只剩刀柄,他還拿著刀柄攻擊鄰居頭部,造成江男全身多處受傷,鄭男事後驚覺事態嚴重,才打電話報警自首,檢方訊後今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57歲鄭姓男子與江姓男子為太保市新埤里鄰居,今年1月19日下午,鄭男聽到江放音樂、唱歌聲音太大心生不滿,發生爭吵後,鄭持放在家門口的草刀揮砍江男手臂,江害怕逃離,鄭一路追砍至一處三合院民宅廣場前,江跌倒後鄭仍持續揮砍。
 
鄭姓男子日前不滿江姓鄰居唱歌太吵,持刀追砍,檢方訊後今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記者卜敏正/攝影
 
檢方指出,鄭砍殺過程草刀掉到地面斷裂、刀刃噴飛,他仍持續以刀柄攻擊,造成江男頭、臂、肌腱等多處挫傷、撕裂傷。約5分鐘後後才發覺闖禍,自行打電話報警、請家人叫救護車,並在員警到場處理時自首坦承砍人。
 
檢警訊問時鄭姓男子坦承揮砍江男,但沒有殺人犯意,辯稱是對方唱歌很大聲,兩人發生衝突後,他受不了才追砍對方,事後有報警,也有請家人幫忙叫救護車。
 
檢察官認為,鄭男持草刀砍人有可能致人於死,砍殺部位包括致命的頭部,告訴人逃跑後他還一路追砍,難辭殺人未遂罪責,打電話報警自首雖適用減刑規定,但鄭男案發時殺人未遂犯意應堪認定,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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